1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调研、文稿起草、后勤事务、人事教育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基建、修缮、接待、保卫、文印经费及水、电、暖等专项资金。
2 、综合管理科
负责制定综合办公大院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建设办公用房、公共设施的规划、征地、设计、施工、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办公大院的房产、地产及公共设施的管理与开发建设;负责综合办公大院“门前五包”及院容院貌管理;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
3 、保卫科(市直机关保卫处)
负责综合办公大院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综合办公大院内各种车辆的停放工作;负责综合办公大院内工作人员出入证件的制作、管理和外来办事人员的接待登记;协同有关部门控制和处理综合办公大院及周围的突发事件。
4 、接待科
参与全市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工作;负责接待来鹤的国家和省现职正厅级以上领导及随员,兄弟市现职副市级以上领导及随员,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重要宾客;研究制定全市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单位的工作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管理接待单位、接待用车、接待用品等工作。
5 、人民会堂管理科
负责制定人民会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会堂的使用审报;负责人民会堂灯光、音响、舞台、消防、中央空调等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人民会堂的安全、消防值班及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负责人民会堂承办会议的有关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综合办公大院内各独立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审批工作。
6 、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
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拟定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7 、鹤壁市机关服务中心(直属单位)
负责综合办公大院、办公楼及公共设施的修缮、绿化、卫生和水、电、暖供应工作;负责人民会堂和综合办公大院内各会议室的服务工作;负责创办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生活服务的经济实体。
8 、鹤壁市机关文印中心(直属单位)
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有关文件的打印和胶印工作;负责综合办公大院内各单位胶印文件的打印和胶印工作,并实行社会化服务;负责文印设备的购置、配备、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文印耗材的购置、使用和管理工作。
9 、鹤壁市淇河宾馆(直属单位)
负责宾馆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宾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