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排放量为119.16m3/d,混合水质为COD65mg/L、氨氮6mg/L、BOD521mg/L、磷酸盐(以P计)0.44mg/L、SS21mg/L。可以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淇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CNC废气和喷砂废气等。 ⑴CNC废气 CNC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采用TDY-J系列集成式油雾净化器,主要工艺为:“金属滤网油雾分离+量子渗透膜分离+电子分离+过滤器”。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约为95%左右。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688kg/h。 经预测,本工程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对各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浓度为0.35mg/m3。因此,本工程无组织排放各厂界贡献值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敏感点扬子河小学处的小时浓度为0.14mg/m3,满足DB13/1577-2012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不会对周围产生较大影响。 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据调查,A02和A06车间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后均在厂区内,无环境敏感点。结合全厂总图布置,本工程完成后全厂设防距离为北厂界50m、西厂界20m、东厂界15m、南厂界68m。根据现场调查,全厂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分布。 ⑵喷砂废气 项目A02车间2F和A06设手机金属件喷砂工段,通过每台设备自带的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汇入总排风管,送至厂房外湿式喷淋塔进行二次净化处理,由风机经15m以上(A02配套湿式喷淋塔排气筒高度为20m,A06配套的是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本项目共设置2套湿式除尘系统,除尘效率为95%,在不同风量下,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026kg/h,排放浓度为4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气筒高度15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排气筒高度20m,颗粒物的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9kg/h)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不会产生大气环境问题。 (三)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各厂界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扬子河小学村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不会产生噪声环境问题。 (四)固废 本项目共产生危险废物616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90.9t/a,生活垃圾156t/a。厂区现有工程目前建设有480m2危废暂存间,位于污水处理站南侧,可同时满足本项目与现有工程储存危险废物的需要。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暂时委托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剩余生化污泥脱水后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砂和废弃物料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