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鹤壁市人民政府现将环保部文件《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7〕3号)中督办的15家突出问题企业的整改和查处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和查处督办问题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到9月29日,全市15家存在突出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13家,正在整改中2家,完成率86.7%。
其中,浚县2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率100%;淇县3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完成率100%;开发区7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完成率85.7%;宝山园区2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50%;示范区1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100%;市住建局1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100%。
二 、整改和查处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此次整改和查处结果负责,建立一企一档,跟踪到底,杜绝死灰复燃。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当立案处罚而未立案的,应当实施行政处罚而未实施的,应当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而未移送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责任追究,并在全市通报。
附件鹤壁市突出问题督办企业查处整改情况(第三期).docx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