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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食品流通环节2017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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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工作方案》(鹤食药监食流〔2017〕116号),经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现将我市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鹤壁鹤煤大道分店等9家食品流通企业命名为“2017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 鹤壁市食品流通环节2017年度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名单

  2017年12月29 日

  附件

  鹤壁市食品流通环节2017年度

  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名单

  1、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鹤壁鹤煤大道分店

  2、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爱之城购物广场

  3、鹤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4、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朝歌生活广场

  5、浚县屯子镇家天下春霄生活广场

  6、淇县永天时代购物广场

  7、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

  8、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山城生活广场分店

  9、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物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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