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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服务承诺

  一、保护耕地红线。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5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万公顷,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二、保障用地需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用地指标,运用土地整治与“人地挂钩”平台,推进土地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

  三、提供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做到文明办公、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对上门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不推诿不刁难,恪守职业道德。

  四、实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公开服务内容、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审批结果。

  五、坚持“窗口办文”。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条件,手续、资料齐备的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服务大厅负责收文,实行“一条龙”流水作业式审批,严格遵照规定限时办结。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杜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在征地补偿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纠正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坚持廉洁从政。严格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严禁不作为、乱作为。

  监督电话:0392-33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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