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服务繁体中文English手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详细页面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服务承诺 > 政府部门

市农业局

服务承诺

  1、强化农业执法,做好农民维权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涉农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2、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农民减负工作。联合纠风部门每年开展两次农民减负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案(事)件。

  3、强化作风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局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实行挂牌办公,公开工作人员的职务和岗位职责。

  4、强化科技服务,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技专家到田间地头、进村入户指导、培训,为农户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加强“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从业技能培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强化项目支撑,做好涉农企业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标准,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审核相关材料,及时推荐上报;指导企业编写项目资料,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

  6、强化民生服务,做好涉农热点工作。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抓好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监管;实施扶贫开发整体推进,发挥扶贫项目资金应有作用,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完善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建立乡村服务网点设施,推广“全托式”服务模式,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改变农村生态环境。

  7、强化廉洁自律,做好廉洁勤政工作。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做到“三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向涉农企业及农民索取贿赂、不准向下属单位收取回扣、不准违规招投标。

  监督电话:0392—3313287


网站导航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鹤壁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建设与维护
地址:九州路 联系方式:0392-3358755 豫ICP备 05010383 号 2002-2016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