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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扯皮、不推诿。

  (二)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专业艺术研究,丰富文化生活,陶冶市民情操;精心打造艺术精品;落实文化惠民政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

  (二)文化娱乐场所设立、变更的审批,材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变更的审批,材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打字复印、其他印刷品单位的设立,材料齐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一次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审批,材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行政审批项目,5个工作日完成。

  (七)坚持廉洁从政,树立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塑造清正廉洁,办事高效的行业形象。

  监督电话:0392-336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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