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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服务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进一步加强优质服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主题,坚持以机关事务管理建设“三个服务”为中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务实、创新、优质、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清廉、节俭、奉献”要求,以“管理、保障、服务”为重点,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并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并按照“两个务必”和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廉洁自律,做艰苦奋斗、反腐倡廉的表率。

  (五)信守承诺、接受监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为市直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力求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信守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凡有违诺,逐一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392-331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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