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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办公室

服务承诺

  为加强全市人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人防形象,创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准军事化机关,现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程序合法,文明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依法审批。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对确因地质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

  三、严格限时办结。做到人防窗口统一受理、规范运作、限时办结,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人防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查,市人防办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送省人防办。

  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对人防办除保密要求外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理结果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及时予以公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认真对待群众诉求。接待办事和来访人员要举止文明、服务热情,秉公办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市长热线和网上涉及人防业务的咨询、投诉等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教育,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健全完善人防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机制,杜绝向服务对象索要及收受礼金、财物以及接受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对人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335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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