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微信服务 繁体中文 English 手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详细页面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政府公文 > 鹤政办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8-2045088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7〕49号
发布日期 2018-01-09 成文日期 2017-12-28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7〕49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09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8号),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综合整治“地沟油”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环节治理

  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涉及“地沟油”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从整体上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以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为重点,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用食用油质量和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或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二)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食用油销售者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严格规范销售者主体资格,依法监督销售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把好食用油进货关。

  (三)餐饮服务环节。以城区、矿区、旅游景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或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严格源头管控,防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或者提炼作为食用油销售、使用。

  (一)切实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要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及时运送至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运输工具依法收缴。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共治格局,严厉打击将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行为。

  (三)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搭建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利用的优质平台。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企业依靠科技手段有效治理、利用餐厨废弃物,发展相关产业。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一)加强社会监督,重视舆论报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二)广泛宣传教育,开展普法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认真组织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要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地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落实各方面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各县区开展“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事项,进行评议考核。

  

                                                 2017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关闭
网站导航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鹤壁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建设与维护
地址:九州路 联系方式:0392-3358755 豫ICP备 05010383 号 2002-2016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