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多次写信未得到回复,再次写信望得到您回应!聆海位于淇水关路聆海御园小区,小区合同中高层1、2、3、5、6号楼今年12月20日交房的批次,开发商说由于政府责令停工,认定为不可抗拒因素预计延期到明年六月和九月份并不承担任何违约金。我们想请问是否如开发商所说,政府原因停工他们就可以延期那么长时间交房并可以不承担任何违约金,我们很多业主都是买了房子为了结婚用,为了孩子就读附近致远小学,说延期就延期,一句政府原因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让我们很不安。恳请市长能够帮助我们聆海御园业主过问一下,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催促一下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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